梅西未登场,主办方是否应退票?

时间:2024-02-08T11:11:24

  专家认为,一旦“梅西至少上场45分钟”写进了合同条款,这就构成了迈阿密国际的明确承诺。

  新京报记者 王继松编辑 王春秋校对 翟永军

▲中国香港之行,梅西因伤未登场,他的迈阿密队友苏亚雷斯(左)同样作壁上观。视频截图▲中国香港之行,梅西因伤未登场,他的迈阿密队友苏亚雷斯(左)同样作壁上观。视频截图

  2月4日,迈阿密国际与中国香港明星队在香港大球场进行表演赛,梅西因为伤情并未出场,引发现场球迷不满。为主办方提供1600万港元赞助的香港特区政府表达了失望之情,并表示将扣减赞助款项。在2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主办方也宣布撤回政府补贴申请。

  从1月下旬C罗中国行在赛前一天宣布延期、退票,到2月初梅西中国香港之旅因肌肉发炎未登场引发争议,以球星为主导的商业赛事,连续演变成大型“翻车”现场。2月5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两位法律资深从业者。专家们认为,在举办商业赛事之前,主办方应与参赛主体签订尽可能详尽的合同条款,尽量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即便如此,在商业赛事实际运行过程中,仍会因各种意外出现纠纷,主办方若没有预案和相应的补救错失,很可能导致“多输”的局面。

  [追责]

  梅西未登场,主办方是否应退票?

  2月4日,迈阿密国际与中国香港明星队的表演赛,梅西未出场引发球迷强烈不满。香港特区政府当天两度发声,直指主办方欠球迷一个解释。香港特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和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表示,将根据协议条款,要求主办单位负责,包括可能因梅西未能出场而扣减赞助款项。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称,这次活动获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颁授“M”品牌认可,以及1500万港元配对拨款和100万港元场地补助金资助。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霍启刚发表声明称,迈阿密国际团队收取天价酬劳访港,虽然梅西未能上场,但是团队并没有以其他方式与市民互动交流,以回应、满足市民的期待和支持,对球迷及香港市民有欠尊重,态度不能接受。希望以后任何主办单位在筹办活动时,特别是获政府资助的项目,必须确保活动的品质以及符合市民的期望。

  法学博士、中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专任教师路斐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明星球员上场比赛”的宣传,会大大提升球迷的期待。假如该宣传虚假,则主办方应负责。2019年,C罗在韩国行中未出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决主办方退还球迷一半票价,并额外补偿起诉的162名原告每人5万韩元。

  据香港媒体报道,有球迷就退票事宜咨询官方票务合作伙伴。客服人员回应,能理解客人的心情,没有看到期望的球员上场,会协助客人询问相关部门订单是否可以做出退票处理,48小时内会提供最新情况。上海市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炜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从理论上来说,主办方应该向消费者退票。

  路斐进一步表示,明星球员及其球队虽然对球迷没有法律责任,但他们仍有道义责任,这也是为什么香港特区政府和球迷一直要求球星道歉并给出解释的原因。

 ▲1月29日,在沙特利雅得的足球友谊赛中,迈阿密国际3比4不敌利雅得新月,梅西(左)和苏亚雷斯联袂登场。图/新华社 ▲1月29日,在沙特利雅得的足球友谊赛中,迈阿密国际3比4不敌利雅得新月,梅西(左)和苏亚雷斯联袂登场。图/新华社

  [解读]

  梅西踢45分钟?专家称此约定非常罕见

  迈阿密国际香港站的比赛,是近期因为球星受伤缺阵而导致的又一次“翻车”。1月下旬,利雅得胜利中国行因为C罗受伤无法出场,在开赛前一天宣布延期。吴炜表示,商业足球赛事中,主办方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运动员不能到达举办城市,运动员到达主办城市后无法登场或只参加了泛娱乐性、公益性活动,登场时间不足等。为了保证赛事的关注度和精彩程度,赛事合同中一般会对明星球员作出特别约定。

  路斐表示,为了避免意外,球队通常只会作出“明星球员会到场”等一般性承诺,而不会就明星球员上场参赛、出场时间等作出明确承诺。即使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但也会在“免责说明”或“不可抗力”等条款中作出例外约定,进行风险对冲。

  2月5日中午,香港特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在发布会上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在提供赞助时提出了要求:梅西必须出场至少45分钟。在路斐看来,一旦“梅西至少上场45分钟”写进了合同条款,这就构成了迈阿密国际的明确承诺。这种约定非常罕见,但是为了确保赛事效果,也不排除确有可能。而球星承诺出场、甚至写进合约的报价,通常远远高于“出场但不参赛”的报价。

  即便主办方与球星签订了出场合同,也不意味着后者一定会出场。合同中一般会有“不可抗力”条款,如在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形下,球星无法出场就可以免责。另外,体育赛事合同中往往有伤病等特殊免责事由,如突发疾病、伤情复发等原因无法上场,会被参赛队伍引用而主张免责。

  路斐提醒,合同中的“到场”“出场”“上场”等术语是否规范准确,是否等同于“上场比赛”,这就要考究主办方法律专业团队的功力了。

  说到签订合同,吴炜表示,在很多足球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举办商业足球赛事,很多大俱乐部、明星球员会要求签订“不对等条款”,这让商业谈判很难做到真正公平。考虑到球星在本地的轰动效应,虽然条件不对等,主办方也愿意冒风险签约。

  另外,即便主办方与俱乐部签订了合同,俱乐部很多时候也很难用合同来约束球员。吴炜表示,国际足联虽然在法律上尽可能保持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对等,但从全世界的人权保护法案、公约来看,会对球员保护更加侧重,这会导致合同约束力变弱,这也是明星球员出场时间很难得到保证的原因。

  吴炜表示,在球队到达主办城市前,主办方往往已经支付了部分预付款,甚至把全部费用打到了双方的共管账户。球队抵达后,若出现球星未按照约定出场的情况,主办方想要扣款也有难度。

 ▲香港文体旅局局长杨润雄表示,梅西表演赛1600万港元政府赞助尚未支付。视频截图 ▲香港文体旅局局长杨润雄表示,梅西表演赛1600万港元政府赞助尚未支付。视频截图

  [避险]

  加大违约赔偿力度,购买保险不可少

  如果出现球员无法上场的情况,主办方可以根据与来访俱乐部的合同,要求一定的赔偿,但若想从球员和俱乐部身上追回全部损失,这样的诉求是很难达成的。“这些合同在事先设计的时候,来访方的风险已经封顶了。”吴炜表示,即便尝试诉讼,此类案件一般会“打到”国际体育仲裁法院,考虑到时间和仲裁过程的成本,主办方往往很可能打退堂鼓。

  不过,这并不意味没有补救措施。吴炜表示,明星球员因故不能上场比赛,倘若主办方能与俱乐部、球员商量,利用逗留在主办城市的时间,启动与球迷互动的预案,仍能缓解球迷的不满情绪。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的回应,主办方并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今年3月和夏天,梅西、C罗还将来华参加商业足球比赛。对于赛事主办方来说,如何在法律条款上规避风险至关重要。路斐建议,主办方应参照国际赛事惯例,结合自身办赛经验,充分发挥法律团队的专业优势,在违约责任的赔偿力度方面大一些、惩罚措施严厉一些。在付款方式上,主办方为了避免风险,可以约定分期付款,根据明星球员的具体表现,按步骤付款;也可以约定将合同款项交由第三方托管并有条件代付。

  此外,由于国际赛事参赛队伍都有专业队医,很可能该队医给出的伤病结论,并不能让各方信服。路斐建议,可以引入双方会诊机制、乃至独立第三方诊断机制,从而增加结论的客观性、可信性,减少纠纷的产生。

  路斐表示,如果纠纷难以避免,还有一个事后的减损方案,就是对于法律适用、管辖机构的约定问题。体育赛事等国际民商事纠纷,尊重合同当事人对适用法律、管辖机构的选择。主办方可以努力促成在纠纷解决条款中约定适用自己熟悉的法律或规则,选择更加节约成本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相关赛事成本巨大,一旦陷入纠纷则耗资甚巨,吴炜也提出了一个法律之外的避险方案,一般情况下,主办方会选择购买保险来规避风险。吴炜特别提醒,主办方可以购买国际商业保险,不过有些保险很难覆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

点击进入专题:梅西中国香港之行

责任编辑:张迪